如何撰寫發明專利的情況

發明專利申請書應當載明發明專利的名稱、發明專利的技術領域、背景技術和發明內容,并同時說明具體申請。 申請發明專利,必須提交專利申請,并明確說明專利申請的情況。
一、發明專利實施情況如何寫
發明專利實施情況應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1.名稱。
2.技術領域。
3.背景技術。
4.發明內容。
5.附圖說明。
6.具體實施方式。
二、授予專利的條件是什么
1.《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二條,授予專利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應當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1)新穎性是指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不屬于現有技術,在申請日前未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申請同一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在申請日后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專利文件中記載。
(2)創造性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專利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專利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3)實用性是指該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能夠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2.《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三條,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專利不屬于現有設計;在申請日之前,沒有任何單位和個人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申請。
(1)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與現有設計或者現有設計主要特征的組合相比,應當具有非常明顯的區別。
(2)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不得與他人在申請日前已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3)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所稱的現有設計,是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為公眾所知的設計。
3.《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四條,在申請日前六個月內申請的發明創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失去新穎性:
(1)首次在中國政府主辦或認可的國際展覽會上展出。
(2)首次在規定的學術會議或者技術會議上發表。
(3)未經申請人同意,泄露其內容的。
4.《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五條,對下列各項,不授予專利權:
(1)科學發現。
(2)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3)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4)動植物品種。
(5)通過原子核變換獲得的物質。
(6)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信息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