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作家訴韓某導演性騷擾案一審勝訴,法院判決韓某在7日內賠償并賠禮道歉。

微博上一名名為“喜陽”的編劇報警稱自己被韓導演猥褻,隨后被拘留10天。10月22日,“喜陽”將韓某告上法庭,要求其賠償。
時隔兩個多月,澎湃新聞(www.thePap.cn)從委托人“昔陽”、律師李瑛處獲悉,原告“昔陽”訴韓某一案在性騷擾損害賠償責任一審糾紛中勝訴。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判決韓主任賠償“喜陽”精神損害賠償金、醫療費、誤工費等損失共計12000余元。法院責令韓某向昔陽書面賠禮道歉,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執行。
《喜陽》表示,通州區人民法院認為,韓某的淫穢行為侵犯了原告的人格尊嚴,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案件起因確定為性騷擾損害賠償責任糾紛,無不當行為,經法院確認。
此外,法院認為,考慮到韓某對本案糾紛負有責任,且侵權發生后未向“昔陽”作出賠償和賠禮道歉,且在庭審中未正確認識到此侵權行為對“昔陽”造成的損害,法院認為本案訴訟費用應由韓某承擔。
西陽告訴澎湃新聞,事發至今已近450天。為了起訴,“我一直承受著比較大的經濟和精神壓力。一方面,我需要保持理性的思維。另一方面,我必須應對這一事件的負面影響。”但是有一件事我從頭到尾都沒有改變。我希望尋求司法公平和正義。“
“喜陽”表示,被告韓某是否會繼續上訴尚不得而知,“我希望盡快回歸創作,慢慢調整我的狀態。”
據澎湃新聞網之前的一篇報道,微博用戶“西陽”于9月9日在微博上發帖。2020年27日,他在9月27日晚上以祝酒的名義兩次被韓猥褻。25.“(他)擁抱我坐在桌邊,用力吻我的耳朵。”
2020年10月5日,韓某董事通過其注冊公司的官方微信賬號回應稱,“黃某在輿論空間公開誹謗我一事,嚴重影響了我公司的正常運營和家庭生活,我將追究他的法律責任,適時公布當晚的監控錄像。”
韓某當時回應稱,他在9月25日晚的宴會上與黃某相處融洽,黃某并未表現出任何不滿。回復中還提到,黃某與其影視公司有項目合作,兩人仍有勞資糾紛。
2020年10月30日,《昔陽》向澎湃新聞提供了濟南市公安局雪野旅游區分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其中寫道,韓某于2020年9月25日晚在濟南市萊蕪區雪野街道辦事處韓某某美術館宴請時與XX擁抱接吻。韓某的淫穢違法行為成立。濟南市公安局雪野旅游區分局決定對韓某處以十日行政拘留的行政處罰。
2021年10月22日上午,西陽起訴韓某導演因性騷擾造成的損害賠償責任糾紛。西陽律師李瑛此前在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表示,在損害責任糾紛中,西陽的上訴主要是希望法院認定韓某受到性騷擾,判其賠償相應的物質和精神損害。
李瑛表示,由于韓某的性騷擾和隨后的網絡侵權,西陽給西陽帶來了極大的精神損害,西陽分別提起損害責任糾紛訴訟和網絡侵權民事訴訟。
昔陽的微博主頁顯示,其在微博上獲得作家認證。其微博簡介為:編劇、青年作家、媒體人。
據相關報道,韓是中國內地男導演、編劇和制片人,他的電影成功入圍2018年戛納電影節中國電影榮譽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