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軟著保護期的起算邏輯

軟件著作權(軟著)保護期是確定權利存續時間的核心問題,其起算點的判定直接影響權利邊界與侵權追責時效。中國《著作權法》及《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通過“自然人作品”與“法人作品”的二元劃分,構建了差異化的起算規則體系。
一、法律框架下的軟著起算規則
根據《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第十四條,軟著保護期起算點因權利主體性質不同而存在本質差異:
1.自然人作品:
保護期自自然人死亡次年1月1日起算,持續至其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示例:開發者李某于2025年10月1日去世,其獨立開發的軟件保護期自2026年1月1日起算,至2075年12月31日終止。
2.法人或非法人組織作品:
(1)已發表軟件:保護期自首次發表日次年1月1日起算,持續50年。
(2)未發表軟件:保護期自創作完成日次年1月1日起算,若50年內未發表,則保護終止。
示例:某公司于2023年6月完成軟件創作但未發表,若至2073年6月前仍未發表,則該軟件自始不受保護;若于2030年1月1日首次發表,則保護期自2031年1月1日起算,至2080年12月31日終止。
二、軟著起算標準的關鍵要素
1. 自然人作品的“死亡日”認定。
(1)身份證明:需通過身份證、戶籍檔案等官方文件固定作者身份及死亡時間。
(2)匿名/假名作品:若無法證明自然人身份,則按法人作品規則處理,以發表日或創作完成日起算。
(3)合作開發:以最后死亡的合作者死亡日為基準,保護期相應順延。
2. 法人作品的“發表日”認定。
發表日:指軟件首次以有形形式復制并向公眾提供的時間,需保留以下證據:
(1)版權登記證書(記載發表日期)。
(1)軟件上線記錄(如應用商店發布時間戳)。
(3)用戶協議或授權合同中的日期條款。
3.法人作品的“創作完成日”認定。
創作完成日:指軟件最后定稿且具備功能性的時間,可通過以下方式證明:
(1)版本控制系統日志(如Git提交記錄)。
(2)開發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期。
(3)第三方測試報告或驗收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