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中國”注冊為商標的規定和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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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1:40:30
在中國市場,商品包裝上標注“中國”字樣作為商標使用,需嚴格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禁止性規定。根據法律第十條明確規定,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名稱相同或近似的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這一條款旨在維護國家尊嚴、防止公共資源被私有化濫用。
一、禁止“中國”注冊商標的法律規定
國家名稱作為主權象征,具有不可私有化的公共屬性。若允許企業將“中國”注冊為商標,會導致以下風險:
1.國家尊嚴受損:商業使用會弱化國家名稱的嚴肅性,如某企業申請“CHINA POWER”商標被駁回,因其整體可譯為“中國動力”,易產生不良影響。
2.市場秩序混亂:若“中國XX”商標泛濫,消費者誤認商品具有官方背書,如某公司申請“中國李寧”雖未獲注冊,但若獲批會引發其他企業效仿,破壞公平競爭。
3.公共利益侵害:國家名稱被獨占使用將限制其他主體合理表述商品產地的權利,例如某企業申請“中華虎鳳蝶”商標獲準,因其指向客觀存在的物種名稱,而非國家名稱的替代使用。

二、注冊“中國”商標的例外情形
1.報紙期刊名稱:如《中國紡織》雜志社申請“中國紡織”商標獲準,因其與申請人名稱一致且用于期刊商品,并提供了出版許可證明。
2.企事業單位簡稱:如“中國廣電”商標獲準注冊,因其申請人中國廣播電視網絡集團有限公司是經國務院批復成立的中央文化企業,簡稱與申請人形成唯一對應關系。
3.客觀存在事物:如“中華鱘”“中華龍鳥”等商標獲準,因其指向特定物種名稱,不涉及國家名稱的替代使用。
三、注冊“中國”商標的實務風險
企業若違規使用“中國”字樣商標,會面臨多重法律責任:
1.行政處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以罰款。例如,某企業未獲注冊而使用“中國”字樣商標,被處以通報批評及罰款。
2.民事賠償:若構成商標侵權,需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等責任。例如,某企業擅自使用“中國XX”商標被訴侵權,最終被判賠償權利人經濟損失。
3.刑事責任:情節嚴重的,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例如,某企業偽造“中國”字樣商標標識進行銷售,被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