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程序,原來有這些步驟

在中國注冊的商標,應當在商標查詢后進行商標審查,并在兩天內提出申請,并繳納商標注冊費。 商標的受理通知書可以在商標形式審查一個月后發出,在發商標受理通知書的期間需要進行一年的實質審查,商標證書可以根據商標公告在三個月后發出。
中國的商標注冊程序是怎樣的
1.商標查詢。
商標查詢是指在申請注冊前,對商標注冊申請人或者其代理人是否與優先權商標相同或者相似的查詢。
(1)法律不重要或禁止使用的字詞不能被搜索,以確定其注冊申請能否獲得批準。
(2)在先申請相同或者近似商標,在查詢時沒有進入商標局數據庫中,由于兩者之間的時間比較接近,查詢結果不會體現出來。
(3)查詢報告提供幾個可能構成近似的商標,代理人只是通過一般審查標準和經驗來做出分析,其意見僅供參考,并不能代表商標局的審查意見。
(4)對于合并商標,如果僅查詢該商標的一部分(如中文或英文),而實際應用商標的其他部分(如圖形)與其他注冊商標相同或相似,也會導致該商標整體被駁回。
(5)委托人在進行查詢時僅提供了商標的名稱,但實際申請時所提供的商標設計稿由于字體、色彩、結構或排列的差異,也會導致查詢結果不能完全反映相同或近似的程度。
2.商標審查。
商標審查分為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
(1)商標形式審查(3----4個月),確立申請日期很重要。由于我國商標注冊采取申請在先原則,一旦申請日發生,就成為確定商標權的法律依據。商標注冊的申請日期以商標局收到申請的日期為準,對符合形式要求的申請,商標局出具受理通知書。
(2) 商標實質審查(12個月),商標實質審查是商標注冊主管機關對商標注冊申請是否符合商標法的規定所進行的檢查,資料檢索、分析對比、調查研究并決定給予初步審定或駁回申請等一系列活動。
3.初審公告。
商標審定,是指審查商標注冊申請后,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的,作出準予商標注冊的決定,并在商標公告中予以公告。三個月內沒有異議的,商標注冊生效,發注冊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