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是怎樣規定軟件專利申請的

軟件專利撰寫目前是專利代理行業的熱點問題,互聯網企業有大量涉及軟件的技術需要得到專利保護,如何能夠獲得高質量的專利代理服務,撰寫出高質量的專利,是企業最為廣泛關注的焦點問題。
一、軟件專利概述
1.隨著計算機、互聯網、通信、軟件等技術的飛速發展,對軟件技術專利保護的呼聲越來越高。美國在上述技術領域具有絕對優勢,是第一個為軟件技術提供專利保護的國家。而在歐盟,由于其軟件技術并不優于美國,所以歐盟長期沒有提供專利保護。然而,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歐盟對軟件技術可專利性的態度也發生了根本性的轉變。為軟件技術提供專利保護是一個世界性的趨勢。
2.我國對軟件技術提供專利保護的起步較晚,最開始時一般要求軟硬件結合方可申請軟件專利,純粹的軟件設計思想并不能得到專利保護。然而近些年,隨著互聯網企業的快速發展,我國也開始對軟件技術提供專利保護。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的《專利審查指南》的第二部分第九章,也對涉及計算機程序的發明專利進行重點論述。由于軟件專利的特殊屬性,也使軟件專利基本上成為了專利撰寫要求最為嚴格的專利類型。在我國,許多軟件技術沒有能夠獲得專利授權,并不是因為網絡技術本身不夠先進,主要是由于撰寫質量差,導致了專利駁回。
二、申請軟件專利的法律規定
根據《專利法》第二條的規定,我國專利分為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專利計三類:
發明專利,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主義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用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外觀設計專利,是指以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組合,以及色彩、形狀、圖案的組合,做出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軟件技術通常以涉及計算機程序的發明形式進行保護。根據《專利審查指南》的規定,涉及計算機程序的發明是指“為解決發明提出的問題,全部或者其他部分以計算機程序處理流程為基礎,按上述流程編制的計算機程序,對計算機外部研究對象或者公司審計對象進行有效控制或處理的解決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