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扣除的基本要素

判斷成本、費用等支出能否在稅前扣除,主要看支出是否實際發生,是否合法合理的與收入相關的支出。
第一個基本要素------能否扣除。
1.不允許重復扣除。除稅法另有規定外,不得重復扣除企業發生的實際成本、費用、稅費、虧損和其他費用。
2.非應納稅所得額稅前扣除支出。用于支出的企業非應納稅所得額形成的費用或者資產,不得扣除或者計算相應的折舊或者攤銷。企業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應當提前扣除非應納稅所得額。
3.免稅收入用于支出的規定。除另有規定外,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可以扣除企業取得的免稅所得對應的成本費用。
第二個基本要素-----何時扣除。
1.企業支出要區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所得稅支出是指僅在本納稅年度的企業支出效益,資本支出是指企業支出效益和本納稅年度及以后納稅年度的支出。收益性支出應當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
2.在貫徹權責發生制基本原則的前提下,不排除在特殊情況下使用權責發生制。收付實現制是以實際收付資金為標準處理經濟業務,確定當期收入和費用,計算當期損益的會計基礎。在現金收付的基礎上,本期實際以現金支付的一切費用,無論本期是否應當補償,均應視為本期應計費用;本期實際收到的所有現金收入,不論是否屬于本期,均應視為本期應計收入;反之,本期收到的現金收入和未以現金支付的費用,即使屬于本期收入和費用,也不應視為本期收入和費用。
3.要注意“實際發生”與“實際收付”的區別。在實際工作中需要注意的是,“實際發生”并不等同于“實際收付”。
第三個基本要素----憑什么扣除。
1.要充分認識稅前扣除憑證的重要性,充分認識到法律資質是稅前扣除必不可少的必要條件。
2.企業應領發票而未領發票的,不得稅前扣除。
3.發票是主要的稅前扣除憑證,但不是唯一的合法憑證。根據不同情況,其他法律文書還包括財政監制費收據、軍費票據、地稅完稅憑證、公益捐贈票據、工會經費專項收據等。外部法律文件不能等同于發票。
4.應該認識到,并不是所有的法律文件都是從外面獲得的。企業的法定憑證既包括從外部取得的各種憑證,也包括自制的、符合企業內部核算規定的內部憑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