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接收了虛假的增值稅發票應該如何處理

虛開增值稅是指為他人、為自己虛開增值稅,要求他人為自己開增值稅發票,介紹他人虛開增值稅發票的違法行為。主要目的是騙取出口退稅、扣稅發票。
虛假的增值稅發票有哪些
(1)虛開增值稅發票收據--普通發票
取得發票時,應立即退回開票方,并要求其作廢后重新開具與購貨信息和金額相對應的發票。
(2)收到虛開增值稅發票--專用發票不允許扣除。
1、發票領取時未扣除的,應立即退回開票方,并要求其在發票作廢后重新開具與購貨信息和金額相對應的發票。
2、發票領用時已扣除且仍在開票月份的,經所在單位稅務機關申請廢止扣除發票并要求其重新開具與購貨信息和金額相對應的發票后,退還給開票方。
3、領取發票時當月已扣除發票的,向所在單位稅務機關說明領取發票的原因,自逾期繳稅之日起按增值稅發票----專用發票扣除的稅款,并按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繳納滯納金。
虛開增值稅不繳納罰款會怎么樣?
判刑后不繳納罰款,人民法院將隨時依法執行。根據我國刑法第五十三條、第二百七十一條的規定,罰金應當在判決規定的期限內一次性或者分期繳納。逾期不繳費的,屬于強制繳費。對不能全額繳納罰款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執行財產的時候,隨時追回。因此,在判決確定的罰款履行期限內不繳納罰款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追回罰款。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被判處罰金的犯罪分子逾期不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應當強制繳納;因不可抗拒的災害或者其他原因確實難以繳納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延期、減免。
判決后不繳納罰金,對減刑有不利影響。刑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稅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報稅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