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原來是這樣計算的

增值稅稅率是多少?相信很多人都不了解,針對這個問題,小編在網上為大家搜集相關知識,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增值稅稅率。
基本稅率。
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簡稱納稅人)從事增值稅應稅銷售或者進口貨物的,原適用16%稅率的,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的,稅率調整為9%。
2.納稅人購買農產品,10%的扣除率調整為9%。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或者委托加工貨物的農產品,稅率為13%的,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3.對稅率為16%、出口退稅率為16%的出口貨物和服務,出口退稅率調整為13%;原稅率為10%、出口退稅率為10%的出口貨物和跨境應稅行為,出口退稅率調整為9%。
低稅率。
下列貨物除按基本稅率征收增值稅外,還應按低稅率征收增值稅:
1.對下列應稅貨物實行13%的低稅率增值稅:
①糧食、食用植物油。
②自來水、供暖、空調、熱水、煤氣、液化石油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產品。
③圖書、報紙、雜志。
④飼料、化肥、農藥、農機(不含農機零部件)、農膜。
⑤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2.下列應稅勞務實行低稅率增值稅:
①提供運輸、郵政服務,稅率為11%。
②提供現代服務業(有形動產租賃除外),稅率為6%。
3.零稅率。
①納稅人出口貨物一般適用零稅率,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②單位和個人提供的國際運輸服務、向境外單位提供的研發服務和設計服務,以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應稅服務,稅率為零。
4.收費率。
自2009年1月1日起,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稅率調整為3%。納稅人提供不同稅率、不同稅率的應稅服務,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征收率的銷售額。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的計算。
我國增值稅實行抵扣稅法。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應納稅額,應當等于當期銷項稅額扣除當期進項稅額后的余額。一般納稅人憑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其他法定抵扣憑證抵扣稅款,應交增值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當期進項稅額=當期銷售額×適用稅率-當期進項稅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