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保護外包,“青花椒”被稱為“青花瓷”,這在維權上能成功嗎?

這幾天,關于商標權保護的熱點此起彼伏,不斷攪動著輿論場。逍遙鎮胡里塘、潼關肉夾磨等協會的“維權”亂象剛剛平息,“青花椒”商標維權糾紛持續火熱,不正確的“打開方式”、偏離正常的維權軌道等問題也暴露出來。這真的是:商標“維權”熱鬧非凡。
現在,上海萬翠堂餐飲公司董事長左正飛已表態,將“撤回所有訴訟”。這一結果當然可以結束相關的維權糾紛,但社會對此事的反思并不會結束。
在“青椒”商標維權之爭中,不少人關注和討論“青椒”作為一種食品是否具有重大意義,是否屬于商品通用名,是否可以注冊為商標。四川、重慶等地都是青花椒產區,很多川菜品類也使用青花椒,餐飲經營者按照傳統做法在菜名、店名等載體上合理用青椒的界限在哪里?如何處理“青椒”在先使用權與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法律關系?
根據商標法,這些問題不難給出答案--青花椒是調味品或調味品的通稱,不能用來注冊調味品商標,但不是餐飲業的通稱。在餐飲業中,它仍然具有區分商品或服務來源的識別和意義。因此,青花椒可以注冊為餐飲商標。餐飲經營者可以恰當地使用菜單等載體中的“青花椒”來展示菜肴的原料特色,但不能突出店名中有“青花椒”的字樣,更不能將其包裝成專屬形象。不能銷售青花椒使用權,不能在市場推廣并收取加盟費、會員費等;在“青花椒”商標注冊前,部分已經以青花椒為品牌名稱的經營者有權在原范圍內繼續使用。
更值得關注的是,上海萬翠堂餐飲公司在商標保護過程中采取的是完整的“外包”方式。去年以來,萬翠堂公司與正商法律、知識產權公司合作,代表萬翠堂公司承擔一切風險的商標、專利等維權訴訟和非訴訟業務。在這種“外包”模式下,正商法律和公司很容易陷入網訴模式,即誰與“青花椒”有關系,形成過度維權,碰瓷維權,背離商標維權初衷,擾亂商標使用管理秩序。
這一年,在一些商標維權亂象中,或隱或現出現了“外包”維權的陰影。“外包”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促進商標維權亂象的作用。商標是知識產權,是創新的載體,是軟實力的體現。注冊商標專用權需要保護,權利人還可以與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公司等專業機構合作維權。但是,合作維權不能在權利人的委托后掉隊,也不能靠委托人的飛刮權利來保護。
權利人或權利人主管部門要控制好委托維權的方向、范圍、規模和力度,謹防商標保護外包把“青花椒”變成“青花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