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著作權保護期的法律框架和續展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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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11:07:27
軟件著作權作為保護創新成果的核心法律工具,其保護期的設定與續展機制直接影響開發者的權益保障。根據《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及相關司法解釋,軟著續展后的保護期存在明確的法律框架,但實務中需結合主體類型、發表時間等因素綜合判斷。
一、軟件著作權保護期的法律框架
1.自然人軟著:終生+續展50年。
對于自然人開發的軟件,其著作權保護期為終生及其死亡后50年。若開發者在世時未申請續展,保護期自動延續至死亡后第50年12月31日;若開發者在保護期內(首次發表后25年內)申請續展,保護期可延長25年,但總期限不超過50年。例如,某自然人開發的軟件于2020年首次發表,其基礎保護期至2045年12月31日;若2040年申請續展,保護期可延長至2070年12月31日,但若2050年仍未申請續展,則保護期終止于2045年。
2.法人或其他組織軟著:發表后50年。

法人或非法人組織開發的軟件,其保護期為首次發表后50年。若軟件自開發完成之日起50年內未發表,則不再受法律保護。此類軟著不存在續展機制,保護期固定且不可延長。例如,某企業于2020年完成軟件開發但未發表,直至2030年首次發表,則保護期至2080年12月31日;若2070年仍未發表,則2070年后該軟件進入公有領域。
二、軟件著作權保護期續展實務
1.續展申請的時間節點。
根據《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第十五條,軟著續展申請需在保護期滿前提交,即首次發表后第25年內。若逾期未申請,保護期終止,軟件進入公有領域。實務中,開發者需密切關注發表時間與保護期截止日,避免因疏忽導致權益喪失。
2.續展后的權利繼承與轉讓。
在續展保護期內,軟著權利可依法繼承或轉讓。例如,自然人開發者死亡后,其繼承人可繼承除署名權外的其他權利(如復制權、發行權);法人或其他組織終止后,其權利由承受義務的主體享有。但需注意,權利變動不影響保護期計算,續展后的保護期仍以首次發表時間為基準。
3.續展失敗的后果。
若未在保護期內申請續展,軟著除開發者身份權外的其他權利(如財產權)將終止。此時,任何單位或個人均可自由使用該軟件,無需支付報酬。例如,某自然人開發的軟件于2000年首次發表,2025年保護期滿后未續展,則2026年起該軟件可被公眾無償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