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著作權人的軟著變更步驟有哪些

在全球化背景下,軟件著作權(軟著)的跨國流動日益頻繁。當境外著作權人需要進行軟著變更時,需遵循特定的流程與要求,以確保變更的合法性與有效性。
境外著作權人軟著變更的步驟
1.明確變更類型與準備材料。
境外著作權人軟著變更涉及多種類型,如著作權人名稱變更、軟件名稱變更、權利轉讓等。不同類型的變更,所需材料有所差異。
(1)若為著作權人名稱變更,需提供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復印件、名稱變更證明文件(如境外公司注冊機構出具的名稱變更證明原件及中文譯本,譯本需由翻譯者簽章)、境外著作權人身份證明文件(如護照復印件及中文譯本)等。
(2)若涉及權利轉讓,除上述基本材料外,還需提交軟件著作權轉讓合同。合同應明確轉讓的軟件著作權范圍、轉讓費用、使用期限等關鍵條款,并經雙方簽字蓋章確認。此外,合同需進行公證,以增強其法律效力。
2.填寫申請表與提交申請。
(1)境外著作權人需填寫《軟件登記事項變更或補充申請表》。申請表應使用中文填寫,確保信息準確、完整。在填寫過程中,要特別注意著作權人名稱、軟件名稱、變更事項等關鍵內容的表述,避免出現歧義或錯誤。
(2)填寫完成后,將申請表與其他準備好的材料一并提交至中國版權保護中心或其指定的登記機構。提交方式可選擇線上平臺或線下窗口。若選擇線上提交,需按照系統提示上傳材料掃描件;若選擇線下提交,需將紙質材料郵寄或親自送至登記機構。
3.審核與公告。
(1)登記機構收到申請材料后,會對其進行審核。審核內容包括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以及變更事項的合規性。此過程需要一定時間,著作權人需耐心等待。
(2)若審核過程中發現材料存在問題或缺失,登記機構會發出補正通知。境外著作權人應及時響應,按照要求補充完善相關材料,確保變更申請順利推進。
(3)經審核通過后,登記機構會在規定的媒體上發布變更公告,公示變更后的著作權人信息。公告期一般為3個月,在此期間,若無異議,變更即生效。
4.領取新證書與后續管理。
(1)公告期結束后,境外著作權人可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到登記機構領取變更后的軟件著作權證書。新證書具有與原證書同等的法律效力,是境外著作權人享有軟件著作權的重要憑證。
(2)完成軟著變更后,境外著作權人需做好后續管理工作。如及時更新軟件使用許可協議中的著作權人信息,確保軟件使用方的合法權益;定期對軟件著作權進行維護,防止侵權行為的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