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稅的形式和計算稅額的方法

出口退稅是指對出口商品已征收的國內稅部分或全部退還給出口商的一種重要措施,這也是國際慣例,其實一個國家或地區對已報送離境的出口貨物,由稅務管理機關將其在出口前的生產和流通的各環節已經繳納的國內增值稅或消費稅等間接稅稅款退還給出口企業的一項稅收制度。
國內出口退稅的形式
中國的出口稅收政策主要有以下形式:
1.出口免稅并退稅,出口免稅是指對貨物在出口環節不征增值稅、消費稅,這是把貨物在出口環節與出口前的銷售環節都同樣可以視為一個征稅環節;出口退稅是指對貨物在出口前實際需要承擔的稅收負擔,按規定的退稅率計算后予以及時退還,現行的出口退稅率有17%、14%、13%、11%、9%、5%等幾檔。
2.出口免稅不予退還,出口免稅含義同上。 出口退稅是指適用本政策的出口貨物,由于以前的生產、銷售或進口環節都是免稅的,因此,貨物本身在出口時不含稅,也不需要退稅。 出口免稅有一般貿易出口免稅、來料加工貿易免稅和間接出口免稅三種情況。
3.出口不免稅也不退稅,出口不免稅的是指對某些受到國家限制或者禁止的商品的出口環節作為國內銷售環節照常收費,出口不退稅是指這些商品出口前不退還出口稅負,出口退稅率為零適用本政策。
3.出口商品零退稅率與出口免稅率相同,企業出口后不能獲得退稅,但二者差別很大,出口免稅主要適用于小規模納稅人的自營出口商品、用進口材料加工的商品、間接出口商品以及油畫等特定商品。也就是說,由于出口是免稅的,企業應首先將出口收入計入主營業務收入,而不計算應收退稅額,因為出口免稅,應將該出口商品耗用國內采購材料的進項稅額進行進項轉出,計入主營業務的成本。如果企業是生產性企業,除出口免稅收入外,還有出口退稅收入、國內銷售收入等,用于出口免稅的國內采購物資的進項稅額應按一定比例計算轉移。
4.出口退稅率為零主要適用于一些國家限制出口的商品。出口退稅率為零的貨物視同內銷,計提銷項稅額,首先應將出口收入計入主營業務收入,不計算應收的退稅款,然后根據下列公式計算銷項稅金:
一般納稅人以一般貿易方式出口上述貨物計算銷項稅額公式:銷項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1+法定增值稅稅率)×法定增值稅稅率。
一般納稅人以進料加工復出口貿易方式出口上述貨物以及小規模納稅人出口上述貨物計算應納稅額公式:
應納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1+征收率)×征收率。
5.由于該貨物的進項不需進項轉出,所以可以直接進行有效進項抵扣。應計提銷項稅額的出口貿易貨物,如果生產企業已按規定計算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并已轉入成本科目的,可從成本科目轉入進項稅額科目;外貿企業如已按規定計算征稅率與退稅率之差并已轉入成本科目的,可將征稅率與退稅率之差及轉入應收出口退稅的金額轉入進項稅額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