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專利的步驟和法律依據

專利申請的步驟是非常簡單的,只需要準備材料、簽定代理委托協議、技術交底、確定申請方案、準備申請文件就可以了。如果你喜歡這方面的內容,就請你閱讀此文章,希望對你能有所幫助。
一、申請專利的步驟
1.準備材料。
(1)確定發明創造的內容是否屬于可以申請專利的內容。
(2)確定發明創造的內容可以申請哪一種專利類型(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2.簽定代理委托協議。
此時簽定代理協議的目的是為了明確申請人和專利代理機構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主要是約束專利代理人對申請人的發明創造內容負有保密的義務。
3.技術交底。
(1)申請人向專利代理人提供有關發明創造的背景資料或委托檢索有關內容。
(2)申請人詳細介紹發明創造的內容,幫助專利代理人充分理解發明創造的內容。
4.確定申請方案。
(1)代理人在對發明創造的理解基礎上,會對專利申請的前景做出初步的判斷,對專利授權可能性很小的申請將建議申請人撤回,此時代理機構將會收取少量咨詢費,大部分申請代理費用將返還申請人。
(2)若專利授權前景較大,專利代理人將提出明確的申請方案、保護的范圍和內容,在征得申請人同意的條件下開始準備正式的申請工作。
5.準備申請文件。
(1)撰寫專利申請文件。
(2)制作申請書文件。
(3)提交專利申請并獲取專利申請號。
二、申請專利的法律依據
1.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提出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申請人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摘要、權利要求書和其他文件。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后,經初步審查,認定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規定的條件,自申請之日起十八個月后,即刻生效。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當作出授予發明專利的決定,頒發發明專利證書,并同時登記和公告。發明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