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申請的五個階段

發明專利需要申請后才會得到相關法律的保護,那么發明專利申請流程有哪些呢?
發明專利申請的流程是什么
根據專利法,發明專利申請的審批程序分為受理、初審、公布、實質審查和授權五個階段:
1.在受理階段,專利局應當在收到專利申請后進行審查;。符合受理條件的,專利局應當確定申請日期,提供申請編號,核實文件清單,然后向申請人發出受理通知。申請文件未打印、印刷、字跡不清或者被涂改的;所附圖紙、圖片未用繪圖工具、黑墨水繪制或者圖片模糊、涂改的;申請文件不完整的;申請人姓名、地址不詳的;專利申請類型不明確或者不能確定的;外國單位或者個人未直接由外國專利代理機構發出的專利申請不予受理。
2.在初步審查階段,受理的專利申請按照規定繳納申請費的,自動進入初步審查階段。發明專利的初審申請應當保密。需要保密的,按保密程序辦理。在初步審查中,需要審查申請是否存在明顯缺陷,主要包括審查內容是否屬于專利法不授予專利權的范圍,明顯缺乏技術內容是否不能構成技術方案,是否缺乏單一性,申請文件是否完整,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如果是外地申請人,需要進行資格審查和申請程序審查。不合格的,專利局將通知申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補正或者提出陳述意見。逾期未答復的,該申請視為撤回。答復未能消除缺陷的,應當予以駁回。發明專利申請通過初步審查的,發給初步審查合格通知書。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除上述審查外,還需審查是否與現有專利明顯相同,不是新的技術方案或者新的設計,經初步審查未發現駁回理由。會直接輸入授權指令。
3.在公布階段,如果申請人沒有提出提前公開的請求,要等到申請日起滿18個月才進入公開準備程序。如果申請人請求提前公開的,則申請開始進入公開準備程序。經過格式復核、編輯校對、計算機系統處理、排版印刷,大約3個月后在專利公報上公布其說明書內容摘要并出版說明書單行本。申請公布以后,申請人就獲得了臨時保護的權利。
4.在實質審查階段,如果申請人已經提交實質審查請求并且已經生效的,申請人應當進入實審程序。申請人自申請之日起三年未提出申請,申請未生效的,視為撤回申請。在實際審查期間,對專利申請是否具有專利法規定的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等實質性條件進行全面審查。經審查,認為申請人不符合授權條件或者有各種缺陷的,應當通知申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修改陳述意見。申請人逾期不答復的,視為撤回申請。申請答復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實審周期較長。自申請之日起兩年內未批準申請的,自第三年起每年支付申請維護費。逾期不付款的,視為撤回申請。如在實質審查中沒有發現現駁的理由,將按要求進入授權程序。
5.授權階段,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初審或者實質審查后,沒有發現實用新型專利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申請被駁回理由的,審查人應當發出授權通知,申請進入授權登記準備階段。 專利局對授權文本的法律效力和完整性進行審查,對專利申請的著項目進行校對和修改后,應當出具授權通知書和登記通知書。 申請人應當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兩個月內,按照通知的要求辦理登記手續,繳納規定的費用;按期完成登記手續的,由專利局授予專利權,頒發專利證書。 未按規定辦理登記手續的,2個月后在專利登記簿上記載并在專利公報上公告,視為放棄取得專利權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