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契稅是對在我國境內轉移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時,根據當事人雙方簽訂的契約,以發生權屬轉移的土地、房屋為課稅對象,向土地房屋的承受人征收的一種稅。
契稅作為一種財產行為稅,其納稅人為不動產的承受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是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
一般來說,開發商都會在收房的時候,收取業主代繳的契稅,還經常會以收房為條件,如果業主不交納代繳的稅款,就不給收房。
開發商需要在交房時根據第三方實測面積收取業主契稅等費用,所以一般來說開發商都會在交房時辦兩件事:
1、與業主進行面積補差,開不動產發票(也就是正式的房款發票)。
2、根據面積、房款進行收取業主辦理產權的相關費用(含契稅、維修金、手續費、登記費等)。
開發商這么做,當然不是要做“活雷鋒”,方便業主,其實它們更多的是看重契稅押款的現金流。保守的按一戶3萬元的契稅來算,一個1000戶的小區,總的稅款就達到3000萬元,這個錢往往要在開發商那里壓上一年甚至更長,其中的利益大家自然都明白了。
自行繳納契稅和開發商繳納契稅的收費標準都是一樣的,但是若房地產開發企業未能按時繳稅,納稅人尚須承擔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也就是說,如果房企在代辦契稅時逾期申報,滯納金將由購房者即納稅人承擔。
契稅交多少?
契稅繳稅基數是由房屋價格決定的,繳稅稅率是有區別的。
新房繳稅基數:網簽價格
二手房繳稅基數:由過戶指導價、網簽價和上手價三者中最高的決定。
不交契稅會有什么后果?
1、對于購置房產而言,契稅是在購置房屋時交納的。在交清稅款時,收稅機關會交付兩份憑證,一份是稅單,類似于收據,稅單上一般會有稅務(財政)部門和收款國庫(銀行)的印章,這里,稅單會有兩聯,一聯為納稅人保存,一聯需交房產登記部門用以核發產權登記證書只用;另一份就是完稅證,一般用于粘貼在房產證的首頁,表示該房產為已稅房產。如果沒有交納契稅的(免征除外),房地產登記部門是無法核發產權登記證書的。
2、對于提取住房公積金,一般無需契稅完稅證明(包括稅單或者完稅證,下同),只需購房合同、房產證、付款憑證、房屋買賣發票等。如果房產證尚未核發的,可能會要求提供契稅完稅證明。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咨詢。
3、契稅不交就不能辦房產證,不能辦房產證該住房就會有很多限制,比如不能上戶口,不能出售。而且今后再次出售時是以產證日期來計算是否購買滿五年,是否滿五年稅負相差很大。所以建議還是盡早繳納契稅辦理產證。
遲交契稅會有滯納金嗎?
答案是肯定的,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征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在契稅征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
滯納金怎么算?
1、納稅人進行納稅申報的,征收機關核定的稅款繳納期限屆滿的次日為計算滯納金的起始日期。
2、納稅人未進行納稅申報的,其取得土地房屋權屬證明的次日為滯納金計算的起始日期。
3、根據國稅發文件《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農業稅、牧業稅、耕地占用稅、契稅征收管理暫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執行的通知》第二條規定,2001年5月1日以后發生的滯納行為,統一按照《稅收征管法》規定,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