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接手轉讓的藥店需要注意事項
1、藥店有形資產交接清楚,包括設施設備、貨架商品;
2、藥店的無形資產交割清楚:證照所有人檔案、店鋪租賃合同、相關帳權移交,包括加盟費用和招牌名稱使用權期限。
3、原有未到合同期的工作人員的安排處理。
4、現在藥店負責人必須是執業藥師,自己得找個執業藥師來做負責人-----也可以跟原來的簽定協議繼續使用。
接手轉讓的藥店需要注意事項
二、藥店轉讓的材料
最重要辦理《藥品經營許可證》辦理部門: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籌建申請申辦人向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籌建申請,報送“藥品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管理系統企業端---企業籌建申請”電子郵件,并提交如下紙質材料:
1、《藥品經營企業籌建申請事項和基本情況》;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擬辦企業核準證明文件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3、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個人簡歷;
4、擬企業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證明原件、復印件及個人簡歷;
5、擬質量負責人、質量管理機構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執業藥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執業藥師注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執業藥師履歷表》。
三、藥店轉讓的申請受理
申請開辦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的向市藥品監督局、申請開辦藥品零售企業的向擬辦企業所在地藥品監督分局提出 籌建申請 (開辦零售(連鎖)企業的,需說明連鎖的管理體制),并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藥品、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管理系統企業端“企業籌建申請”(3.5寸盤)(申請人在網站下載企業端程序并正確填報、導出);
2、擬辦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的學歷證明、執業資格或職稱證明原件、復印件及個人簡歷;
3、擬經營藥品的類別和范圍;
4、擬設營業場所、倉儲設施、設備情況(附擬注冊地址的地理位置圖、平面圖(注明面積),并注明與藥品零售企業之間的最短可行進距離);擬設倉庫地理位置圖、平面圖(注明面積、長寬高)。



需要藥品經營許可證、 藥品經營規范許可證、 營業執照、 稅務登記證、 藥師資格證、 健康證缺一不可。 轉讓前須注意:
(1)有無債務、醫療及權屬糾紛;
(2)口碑,要是很多人對這家評價太差,還需慎重;
(3)掛靠費,藥店是需要掛靠的,掛靠費每個地方不同,有的一兩千有的六七千。
(4)要將所有的證件(工商、稅務、衛生等)過戶到你的名下;
(5)本人或聘請人員要持證上崗(藥劑師、醫師等);
(6)如果轉讓了藥材和醫療器具,要逐個驗收,并雙方簽字認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