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可以享受的稅收政策

個體工商戶作為我國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稅收政策優惠對于激發市場活力、促進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為了減輕個體工商戶的負擔,政府和稅務部門出臺了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旨在為其提供更加寬松的經營環境。
1.增值稅優惠。
(1)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免稅:對于月銷售額在10萬元及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這一政策直接降低了小規模個體工商戶的稅負,使其能夠更靈活地應對市場變化。
(2)征收率減按1%征收: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此外,原適用3%預征率預繳增值稅項目,也減按1%預征率預繳。這一政策進一步減輕了個體工商戶的增值稅負擔,提高了其市場競爭力。
(3)季度免稅銷售額30萬元:小規模納稅人季度免稅銷售額為30萬元,但此優惠僅適用于納稅人開具普通發票時,開具專用發票則不得享受。該政策為個體工商戶提供了更大的經營空間,鼓勵其擴大業務規模。
2.個人所得稅優惠。
(1)應納稅所得額減半征收:自2021年起,對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年應納稅所得額100萬元以下的,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這一政策直接降低了個體工商戶的稅負,增加了其經營收益。
(2)特定群體個人所得稅優惠:對于殘疾人員、孤老人員和烈屬從事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報經市縣地方稅務局批準后,可給予減征50%-90%個人所得稅。此外,對于因自然災害造成損失的個體工商戶,以及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從事個體工商經營等特定群體,也享有一定的個人所得稅減免政策。
3.其他稅費優惠。
(1)六稅兩費”減半征收:根據財稅【2022】10號規定,到2024年底,個體工商戶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即“六稅兩費”)。這一政策進一步減輕了個體工商戶的稅費負擔。
(2)特定行業稅費減免:對于從事特定行業的個體工商戶,如社區居民服務業、營利性醫療機構等,根據其經營特點和貢獻程度,享有一定的稅費減免政策。例如,個人經營的營利性醫療機構取得的醫療服務收入,直接用于改善醫療衛生條件的,自其取得執業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征營業稅及其附加稅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