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期限的起算日和屆滿日如何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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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1 17:35:03
專利權是授予發明創造者的一項獨占性權利,旨在保護其創新成果不受非法侵犯。專利權并非永久存在,有一個明確的期限,即專利權期限。專利權期限屆滿后,該發明創造將不再受到專利法的保護,成為社會公眾可以自由使用的技術。因此,準確確定專利權期限的屆滿日對于專利持有人和社會公眾都具有重要意義。
一、專利權期限的起算日
根據我國《專利法》的規定,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這意味著,從專利申請人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專利申請的那一天起,專利權期限就開始計算。
二、專利權期限屆滿日如何確定

在期限計算方面,如果專利權期限以年或月為單位計算,那么其屆滿日應為最后一年的相應日或最后一個月的相應日。例如,如果一個發明專利的申請日是2023年1月1日,那么其專利權期限的屆滿日就應該是2043年1月1日。如果最后一個月沒有相應的日期(如2月沒有30日或31日),那么屆滿日應為該月的最后一日。
三、專利權期限屆滿日的特殊情況
如果期限屆滿日正好是法定節假日,那么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的規定,屆滿日應順延至節假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這是因為法定節假日期間,國家知識產權局等專利審查機構通常不辦公,無法處理專利事務。因此,將屆滿日順延至節假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是合理的。
雖然專利法規定的專利權期限是自申請日起算,但這只是專利權期限的計算起點,并不表示專利權從申請日就開始有效了。實際上,從申請日到專利局對專利申請作出授權公告需要一定時間。在這段時間內,專利申請人享有的是專利申請權,而非專利權。只有當專利局對專利申請作出授權公告后,專利權才正式生效。因此,發明專利的專利權人所實際能得到法律保護的有效期一定少于20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專利權人所實際能得到法律保護的有效期限一定少于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