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的變更指南

法定代表人作為公司法律行為的核心代表,其變更涉及公司治理結構調整和法律關系重構。根據《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變更需履行嚴格的登記程序。
一、法定代表人變更的法律基礎
根據《公司法》第十三條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經理擔任,其變更需同步辦理工商登記。市場監管總局《企業登記申請文書規范》明確要求,法定代表人變更需提交證明任職文件合法性、真實性的完整材料鏈。
二、法定代表人變更的材料清單
1.基礎登記文件。
(1)《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需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變更后法定代表人信息欄需完整填寫。
(2)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決議內容應包含新任法定代表人任職決定,決議形成程序需符合公司章程規定。
(3)股權轉讓協議(如涉及):需經公證或全體股東簽署確認,明確股權變動與法定代表人變更的關聯性。
2.任職文件證明。
(1)新任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董事會決議(適用于董事會選舉)、股東會決議(適用于股東委派)或職工代表大會決議(適用于國有獨資公司)。
(2)身份證明復印件:需核對原件,港澳臺居民需提供通行證,外籍人士需提供護照及工作許可證明。
(3)履職承諾書:部分地區要求新任法定代表人簽署《法定代表人信息采集表》,承諾無失信記錄及禁止任職情形。
3.公司證照材料。
(1)原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需在有效期內且無破損污損。
(2)公司章程修正案:需載明法定代表人變更條款,經股東會特別決議通過(有限責任公司需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股東通過)。
(3)公章備案證明:如涉及公章更換,需提供公安機關備案證明及新舊公章印模。
三、法定代表人變更流程
1.線上預審:通過"一網通辦"平臺提交電子材料,重點核查決議文件簽署真實性、任職資格合法性。
2.現場核驗:攜帶紙質材料至登記窗口,部分地區實行"證照分離"改革,可當場領取新執照。
3.后續手續:
(1)刻制新法定代表人名章。
(2)辦理稅務信息更新及發票領用資格變更。
(3)更新銀行預留印鑒及網銀密鑰。
(4)修改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登記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