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侵權訴訟的準備有哪些

現在,國家一直鼓勵私營企業創造和創新,因為技術創新往往帶來巨大的生產力收益和經濟利益,創造發明的發明者可以通過申請專利權來保護他創造發明的權利,然后通過專利權獲利。
提起專利訴訟需要做哪些準備?
1.查明專利侵權的基本事實,初步分析確定侵權賠償數額并明確侵權行為的被告人后,接下來需要做的工作就是根據企業現有的證明材料,依據事實和法律,撰寫民事起訴狀,準備提起民事訴訟。
2.提起專利侵權訴訟時,應當編制有關的起訴材料。除投訴外,一般還應包括所有權證明文件和侵權證據材料。所有權文件因原告的不同而異。專利權人應當提交證明其專利權真實性和有效性的文件,包括專利證書、權利要求書、規格書、年度專利費支付證明;利害關系人應當提供證明其所有權的有關證明文件;專利產權繼承人應當提交繼承或者正在繼承的證據材料。
3.侵權證據材料主要包括被指控侵權產品、專利技術與被指控侵權產品的技術特征材料、相關單據、信函等侵權證據材料。 特別是對侵犯實用新型專利權提起訴訟的原告,應當出具國家專利局的檢索報告,作為實用新型專利權有效性的初步證據。 否則,人民法院有權駁回。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條,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侵犯其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通過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責任行為成立的,可以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停止侵權行為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進行處理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