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稅務登記證號的變化

稅務登記制度是我國經濟發展中的一項重要制度。目前,國家規定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的組合,需要核對稅務登記證號碼,那么如何核對公司的稅務登記證號碼呢?
一、如何查詢納稅人稅務保密信息
為了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稅務機關通常不會為您提供這類查詢服務。
根據《納稅人稅務保密信息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納稅人稅務保密信息是指稅務機關在稅收征收管理工作中產生并以一定形式進行記錄和保存的信息。主要包括納稅人的技術信息、業務信息的納稅人、主要投資者和經營者不愿披露的個人事項。
稅務機關應當在職責范圍內,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支持下列單位和個人查詢納稅人涉稅保密信息。 具體包括:
1.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依照法律規定查詢的。
2.納稅人對自身涉稅信息的查詢。
3.抵押權人、質權人請求稅務機關提供納稅人欠稅有關情況的查詢。
二、“三證一”后稅務登記證號的變化
為全面推進“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進一步將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的社會信用代碼與納稅人識別號掛鉤,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關于修訂納稅人識別號標準的公告》。 明確取得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法人和其他組織,其納稅人識別號使用18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據國家稅務總局征管科技開發部負責人介紹,納稅人原先在工商部門、質檢部門和稅務部門申請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和稅務登記證書(“三證”)分別有相應的工商登記號碼、組織機構代碼、納稅人身份證號碼。“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后,三個證件合并為一個營業執照,三個代碼合為統一的社會信用代碼。本次修訂是為了符合改革要求,將企業和其他組織的納稅人身份證號碼和統一的社會信用代碼放在一起。
公告對獲得了統一的社會信用代碼,沒有獲得統一的社會信用代碼的納稅人,分別制定了賦碼規定。法人和其他組織取得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及其納稅人識別號的,將直接使用18位的“統一社會信用號”。對于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和身份證為有效身份證的臨時納稅人,其納稅人身份證號由“l”+“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l”+“身份證號”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