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商標的原因是什么

《商標法》所稱的注冊商標,是指經國家商標局批準的注冊商標。 注冊商標專用權屬于注冊商標所有人。 商標專用權人享有的權利不是絕對的,可以通過撤銷注冊商標而消滅。 撤銷注冊商標,是指商標的注冊或者使用違反商標法的強制性規定,國家商標局或者商標評審委員會依照法定程序撤銷注冊商標的行為。
商標撤銷的兩種情況
1.注冊不當。
以下的標志不得注冊為商標。
(1)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勛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國家機關所在地時間地點的名稱或者標志性建筑物的名稱、圖形相同的或者近似的。
(2)與外國的名稱、國旗、軍旗相同或相近的,經該國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國際組織的名稱、旗幟、徽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組織同意或者不易誤導公眾的除外。
(4)同“紅十字”、“紅新月”的名稱、標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5)有種族歧視的。
(6)夸大宣傳,弄虛作假的。
(7)有害于社會道德或有造成不良影響的。
(8)只有商品的總名稱、形狀或者型號。
(9)僅僅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
(10)缺乏顯著特征的。
2.惡意注冊。
使用過程中存在以下情形將被撤銷。
(1)自行變更注冊商標的。
商標的使用應當按照注冊證書的規定辦理。書面商標不得隨意更改字體;圖形商標不得更改圖形;書面商標和圖形商標混合使用,不得更改構成,也不得更改任何要素。文字商標改變字體,圖形商標改變圖形,組合商標改變組合,或刪除某些元素,這些行為都可能導致商標被撤銷。
一般情況下企業自行改變注冊商標肯定是有原因的,尤其是圖形商標,可能是因為企業的發展,導致原來的圖形已經不太適合企業形象,需要做一些小的改變,比如肯德雞就將其人物肖像的領結進行了小的修改。
(2)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