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商標審查規則,提高注冊商標的通過率

現如今,商標局對新申請的注冊商標的審查是越來越嚴格了,那么,如何提高新申請的注冊商標的通過率呢?明白商標局審查商標的規則是很關鍵的。
一、商標審查的基本規則
商標局在審查商標是否相似或相同時,將側重于文字商標、圖形商標、組合商標等在文字構成、排列順序、圖形等方面是否與他人在近似或相同商品或服務分類中申請的商標近似或相同,是否容易造成相關商品或服務的誤解,從而判斷該商標是否相同或相似。
二、不同類型商標審查規則
1.文字商標的審查規則。
【中文商標】。
(1)中文商標的漢字構成相同,僅字體或設計、注音、排列順序不同,視為近似商標。、
(2)中文商標由三個或者三個以上的漢字組成,只有少數漢字不同,整個商標沒有含義或者含義沒有明顯區別的,視為近似商標。
(3)商標發音相同或者相似,標志或者外觀相似的,視為與近似商標。
(4)商標文字含義相同或者近似的,視為近似商標。
(5)商標文字由字、詞重疊而成,視為近似商標。
(6)商標是在他人在先商標中加上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型號,視為近似商標。
(7)商標是在他人在先商標上添加商品的生產、銷售或者使用場所的文字,視為近似商標。
(8)商標是在他人在先商標上添加直接表明商品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等特征的文字的商標,視為近似商標。
(9)商標是在他人在先商標中加上起修飾作用的形容詞或者副詞以及其他在商標中顯著性較弱的文字,所表述的含義基本相同,視為近似商標。
(10)兩個或者其中一個商標由兩個以上相對獨立的部分組成,其重要部分相似的,應當視為近似商標。
(11)商標完全包括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重要性的文字商標,容易使有關公眾認為其屬于一系列商標,誤解商品或者服務來源的,應當視為近似商標。
【字母商標】。
(1)商標由兩個以上(含兩個)外文字母組成。只有部分字母不同,整個商標沒有含義或含義沒有明顯區別的,視為近似商標。
(2)外文商標在形式上添加單復數、動名詞、縮寫、添加冠詞、比較級或最高級、詞性等變化,但表述的含義基本相同,視為近似商標。
2.圖形商標的審查規則。
(1)如果商標圖形的構成和整體外觀相似,有關公眾可能誤解商品或服務的來源,將其視為近似商標。
(2)商標完全包含他人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較強顯著性的圖形商標,且容易使公眾認為其屬于系列商標,商品或者服務來源有誤的,視為近似商標。
3.組合商標的審查規則。
(1)商標漢字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視為近似商標。
(2)商標的外國語言、字母、數字相同或者相似,容易使公眾誤解商品或者服務來源的,應當視為近似商標。
(3)商標中不同語言的主要含義相同或者基本相同,容易使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解的,視為近似商標。
(4)商標圖形組成部分近似,易使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視為近似商標。
(5)商標文字、圖形不同,但排列、組合或整體描述基本相同,致使商標整體外觀或含義相似,公眾容易誤解商品或服務的原產地的,視為近似商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