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注冊商品商標或者服務商標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生產、制造、加工、選擇或者經銷的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依法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以下簡稱商標局)申請商標注冊。 商標注冊商品和服務的國際分類共有45類,其中商品34類,服務11類。 商品使用的商標應當指定為商品商標,服務使用的商標應當指定為服務商標。
一、商標辦理途徑
申請商標注冊有兩種方法:
1.委托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2.申請人直接到國家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去辦理。
二、商標辦理步驟
1.凡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可以自愿選擇任何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所有向商標局提交的商標代理機構均在“代理機構”欄公布。
2.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可以按照下列步驟辦理:
商標注冊申請前查詢(非必要程序)----準備申請文件---在商標注冊大廳接收窗口提交申請文件----在編碼窗口打印條碼----在付款窗口繳納商標注冊費用----商標局大約三個月內發出受理通知書----改正商標注冊申請(非必要程序)。
三、申請前的查詢
目前對于一件商標從申請到核準注冊大約需要2年時間。如果商標注冊申請被駁回,一方面會導致商標注冊費的損失,另一方面重新申請注冊商標大約需要2年時間,而且再次申請能否被核準注冊仍然處于未知狀態。因此,申請人在申請注冊商標前最好方式是進行商標查詢,了解在先權利情況,根據查詢結果作出判斷后再提交申請書。
四、商標注冊申請書件的準備
1.以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名義申請商標注冊的,應當提交下列申請:
(1)加蓋申請人印章的商標注冊申請書。
(2)6個商標圖樣(申請表背面貼1張,交5張),圖樣清晰,長寬不小于5 cm,不大于10 cm。如果指定了顏色,則附加一個彩色圖樣、五個彩色圖樣和一個黑白圖樣。
2.直接到商標注冊服務大廳辦理的,提交申請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并出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如不能出示相關營業執照副本原件,申請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須加蓋申請人印章。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申請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3.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經營者身份證復印件;委托商標代理的,提交商標委托書。
4. 申請注冊的商標為人像的,應當附經公證的人像持有人同意將該人像注冊為商標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