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分企業類型的規定是什么

依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設立一個公司的時候,大家需要滿足很多的條件,包括公司章程、有符合國家規定的股東、股東履行出資的責任等,注冊公司時要選擇公司的類型,那么設立企業時,應怎樣選擇企業類型呢?下面,是由早鴿網顧問為讀者帶來的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1.設立企業,如何選擇企業類型
在我國,企業的組織形式多種多樣,: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等,投資者應充分了解各種組織形式的法律特征,根據項目、期限和合作方式選擇不同的組織形式。如果投資者對企業組織形式的理解與法律規范不匹配,就可能產生意想不到的糾紛和法律風險。
2.一人有限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的區別。
(1)一人有限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而個人獨資企業不具備獨立法人身份。
(2)一人有限公司的設立主體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而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主體只能是自然人。
(3)個人獨資企業不具備法人資格,投資者以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但一人有限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股東只限于其對公司債務的出資額以承擔有限責任。
3.企業類型的相關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可以用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法律責任。
(2)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股份對公司承擔責任。
(3)《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七條,設立和組織一人有限公司,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如果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也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節和第二節的規定。
(4)《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所稱的一人有限責任,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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