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丟失的申辦手續有哪些

發票一旦丟失該怎么辦呢?接下來,就由早鴿網顧問為你帶來相關知識,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
一、發票丟失的申辦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法律規定: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妥善保管發票。發生發票丟失情形時,應當于發現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并登報聲明作廢。
二、發票丟失的申辦材料
1.“發票報失/損壞報告表”。
2.聲明發票遺失作廢的報紙的版面原件、發票或復印件。
三、發票丟失的申辦事項
1.辦稅服務處接收信息,檢查納稅人提交的信息是否完整、符合法律形式,內容是否完整,并按照法律形式填寫;不合規的,當場一次性告知納稅人需要更正的信息或不予受理的原因。
2.發票報告遺失需辦理入賬手續后,當場提示納稅人。
3.納稅人違反發票存放保管規定的,啟動處理處罰業務流程。
4.辦理時限納稅人提出申請且材料齊全的,即時辦結。
四、發票丟失的申辦時間
周一至周五:上午8: 00--12: 00,下午:5: 00--18: 00(夏季),下午:14: 30--17: 30(冬季)。
五、發票丟失的處理辦法
1.丟失發票聯的處理:使用專用發票抵扣聯作記賬憑證,使用專用發票抵扣聯復印件留存備查,其他無需作單獨處理。
2.丟失抵扣聯的處理: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其他無需作單獨處理。
3.丟失發票聯和抵扣聯的處理:開票方需要復印發票復印件,并由開票方稅局開具《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再由收票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后,才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4.丟失記賬聯的處理:一般來說,如果發票開出后尚未寄出,可(開票單位)將發票的發票聯復印,作為記賬憑證;若已寄出,則從金稅卡中重新打印一次,作為記賬憑證。無需稅局和收票單位作任何處理。
5.丟失全聯次處理:一般是結合3和4的處理方式合并進行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