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實繳資金的好處和繳納辦法

現在國內為了支持創業,企業注冊資本由原來的實繳制改為認繳制。前面文章提到,認繳制度中的認繳資金并不是越多越好,而是根據股東自身情況而定。《公司法》、《刑法》中對虛假出資都有法律規定,最高可判5年,并處虛假出資5%-15%的罰款。
一、實繳資金對于公司的好處
1.法律中有相關規定,企業登記時將有一段投資期限的規定。但在這里,一般股東會選擇投資20年或30年為限,延長投資期限,有的甚至在投資期限結束前注銷公司。
2.有些行業有一定的行業限制,比如勞務派遣,公司的注冊資本必須全額繳納,而另有一些限制,如果你想從事這個行業,你必須符合相關條件。
3.股份轉讓。轉讓股份時最重要的數據之一是股份的市場價值(即出售價格)與股份實際出資額之間的差額。這種差異是稅務機關征收個人所得稅的依據。例如,該公司的注冊資本為100萬,股東實收資本為0,經過三年的運營,該公司的市值為200萬。如果買方支付100萬購買公司,股東支付的個人所得稅是(100萬-0)* 20% = 20萬。如果注冊資本已經支付,那么股東需要支付的個人所得稅是(100萬-100萬) * 20% = 0。
二、實繳資金的辦法
1.在公司實繳的過程中,有些老板比較簡單粗暴,將自己的股東分紅直接回流到公司,完成了實繳資金的要求。這種做法不能說錯,不過成本高了點,資金先扣除了企業個人所得稅,而后又扣除了分紅個稅,最后回流到企業當中。最高可能承擔了40%的稅負,也就是說100萬,最后選擇回到這個公司僅剩下60萬。
2.公司所有者不以自然人的身份持有公司的股份,而是以法人的身份持有公司的股份,即,老板自己注冊一家持股平臺來持股本公司的股份。 這樣,可以減少20%的股息稅。 該100萬元返還本公司補充注冊資本,剩余75萬元。 與第一種方法相比,節省了15萬個人所得稅。
3.設立兩個企業,一個是有限責任公司,負責公司的所有運營,一個是合伙企業,負責收款。 兩家企業的股權構成相同。 也就是說,可以是同一套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