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個人獨資公司的注冊流程

對于上海個人獨資公司注冊流程的內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今天早鴿網顧問針對該問題,梳理了以下內容,希望可以幫您答疑解惑。
1.審批項目。
個人獨資設立登記。
2.設定依據。
《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一款:工商行政機關是獨資企業的登記機關。
3.申請條件。
(1)投資者為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業名稱。
(3)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4)有必要的從業人員。
4.提交的材料目錄。
(1) 由投資者簽署的設立獨資企業的注冊申請書。
(2)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3)申請人提供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企業居住證明:企業擁有的財產應提供產權證副本;出租房屋應提供租賃協議正本或副本;上述房屋無法提供產權證副本的,應提供其他房屋產權使用證副本。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個人獨資企業必須報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應提交批準文件。
(6)如委托別人代理,應提供投資人的委托書及代理機構的營業執照復件、代理人資質證書。
5.辦理流程。
(1) 申請人到登記機關辦理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領取《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2) 涉及預先批準的,申請人收到企業名稱預先批準通知后,應當到審批部門辦理審批手續,取得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
(3) 申請人向登記機關提交設立登記所需的申請材料,領取收件憑據。
(4) 登記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需要核實申請文件和材料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
(5) 登記機關決定準予登記的,申請人應當在10日內到登記機關的登記大廳領取營業執照。
6.審批時限。
(1) 登記機關收件后5日內決定是否準予登記;需要對申請文件、材料核實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決定是否準予登記。
(2) 登記機關作出登記決定的,應當在十日內向申請人發放營業執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