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檢索單位的大致內容

國際檢索單位,是指根據國際專利合作條約的規定,對國際申請負責新穎性審査的機構。該單位可以是一個國家專利局,也可以是一個地方政府組織。國際檢索單位應由大會委任,委任須取得將被委任的國家專利局或政府間組織的同意,并應由該局或該組織與國際局之間簽訂協議,協議應經大會批準。協議應專門規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特別是被委任的機構需要執行國際檢索的各項正式任務,該任務主要包括完成對申請主題所指發明的在先已有技藝的文獻調查報告。
任期應當有一定的年限,有效期可以延長。獲得發明專利的各成員國的公民或居民可以向受理局提出申請。經受理局正式審核后,送至國際檢索單位進行新穎性審查,并提交檢索報告。國際檢索報告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以規定的形式書寫。
除了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是一個國際檢索單位外,還有哪些機構也是國際檢索單位。
AT----- 奧地利專利局。
AU-----澳大利亞專利局。
BR----- 巴西國家工業產權局。
CA-----加拿大知識產權局。
CL----國家工業產權局(智利)。
CN-----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 (CNIPA)。
EG----- 埃及專利局。
EP----- 歐洲專利局(EPO)。
ES-----西班牙專利商標局。
FI----- 芬蘭專利及注冊辦事處(公屋)。
IL ----- 以色列專利局。
IN----- 印度專利局。
JP-----日本專利局(JPO)。
KR----- 韓國知識產權局。
PH----- 菲律賓知識產權局。
RU----- 俄羅斯聯邦知識產權局(Rospatent)(俄羅斯聯邦)。
SE----- 瑞典專利和注冊局。
SG----- 新加坡知識產權局。
TR-----土耳其專利商標局。
UA ----- 烏克蘭經濟發展和貿易部知識產權司。
US ----- 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
XN-----北歐專利局。
X----- 維謝格拉德專利局(VP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