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的審批程序

發明專利需經受理、初審、公布、實質審查和授權五個階段,才能申請。以下是早鴿網準備的發明專利申請的相關知識,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發明專利申請的審批程序
依據我國專利法,發明專利申請的審批程序分為受理、初審、公布、實質審查和授權五個階段:
1.受理階段。
專利局收到專利申請后,應當對申請進行審查,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確定申請日期,給出申請號,發出受理通知書。
2.初步審查階段。
(1)專利申請被受理,按照規定繳納申請費的,應當自動進入初審階段。
(2)初步審查的審查內容包括:是否屬于專利法未授予專利權的范圍,技術內容的明顯缺乏是否不能構成技術方案,是否缺乏單一性,申請文件是否完整,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如果是外地申請人,需要進行資格審查和申請程序審查,不合格的,專利局將通知申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補正或者陳述意見;逾期未答復的,該申請視為撤回;答復未能消除缺陷的,應當予以駁回。
3.公布階段。
如果申請人沒有提出提前公開的請求,要等到申請日起滿18個月才進入公開準備程序。如果申請人請求提前公開的,則申請立即進入公開準備程序。經過格式復核、編輯校對、計算機處理、排版印刷,大約3個月后在專利公報上公布其說明書的內容摘要。申請公布以后,申請人就獲得了臨時保護的權利。
4.實質審查階段。
(1)發明專利申請公布后,申請人提出實質審查請求并生效的,應當進入審查程序。 申請人自申請之日起三年內未提出實際審查請求或者實際審查請求未生效的,視為撤回申請。
(2)經審查發現不符合授權條件或者存在各種缺陷的,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通知申請人提出申述或者修改,未在規定的期限內答復的,視為撤回;經多次答復不符合規定的,視為駁回。如果自申請之日起兩年內沒有獲得授權,則應從第三年起每年支付維持費。如未能在限期內繳付維持費,有關申請將被視為撤回。
5.授權階段。
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未發現駁回的,審查員應當制作授權通知書,申請授權登記,申請人接到授權登記通知書后,應當按照通知要求在2個月內辦理注冊手續并繳納規定的費用。如果按期完成登記手續,專利局將授予專利權并頒發專利證書,在專利登記簿上予以記載,并于2個月后在專利公報上予以公告;未按規定辦理登記手續的,視為放棄取得專利權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