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監事的變更流程和相應職責

公司監事變更流程是向工商部門提交法定代表人寫的公司立案申請書,以及公司簽訂的相干監事變更的一些基礎的信息,必需要加蓋公司的蓋章,這樣的話才能夠證明確實是公司給予同意的。
一、公司監事變更流程是怎樣的
公司監事變更流程是向工商部門提交以下材料即可辦理。
1.以法定代表人(加蓋公司公章)簽字的《公司備案申請書》。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加蓋公司公章)和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應注明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和授權期限。
3.《公司登記附表--董事、監事、經理信息》(公司加蓋公章)。
4.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監事更改的文件;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會議記錄(由股東大會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確認)、董事會決議(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簽字)。
5.新的監事身份證副本。
6.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二、公司監事的職責是怎樣的
監事,是公司中常設的監察構造的成員,又稱“監察人”,擔任監察公司的財政情況,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職務施行情況,以及其余由公司章程規定的監察職責。
根據我國現行有效的《公司法》,監事或者監事會的職責如下: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履行公司職責的行為監督,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大會決議,提出解聘高級管理人員的建議。
3.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4.向股東會會議明確提出相關提案。
5.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6.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在日常生活中,員工在公司會擔任不同的崗位,這些崗位會對公司起到監督和協調的作用,比如內部監督,主要是對公司的一些事情進行監督,當然,公司的監事也不是完全無法改變,如果要改變的話一定要記錄在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