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護未注冊商標

商標作為一種用來區別經營者的商品或服務和其他經營者的商品或服務的標記,正在越來越多的受到關注和重視,那么未注冊的商標能得到相關法律的保護嗎?如何有效保護未注冊商標呢?
我國法律以注冊原則為基礎,主要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對于符合特定條件的非注冊商標,法律也根據其知名程度不同,給予不同限度的保護,主要體現在根據具體情形禁止他人注冊,已經注冊的可以申請撤銷,或者禁止他人未經許可使用。
從立法層面來看,《民法通則》、《商標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都設計出了保護未注冊商標的合法權益的特殊制度。
1.對誠信原則的概括性保護。《民法通則》明確規定了“誠實信用”的原則,這在《商標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中都有體現。例如,《商標法》第7條規定,“申請注冊商標的和使用商標的都應當遵循誠信原則”。《反不公平競爭法》第2條規定,“經營者應遵循市場交易的誠信原則”。因此,如果擅自占用或使用未注冊商標而違反了誠信原則,可以根據上述法律依據獲得概括性保護。
2.基于受歡迎程度的分級保護。我國《商標法》第13條、第15條、第32條、第58條以商標注冊程序為重點,根據商標名稱給予不同程度的保護。我國的《反不公平競爭法》,作為對商標的補充保護,側重于商標使用環節,通過第5條第(2)款的相關規定,對 知名商品的獨特名稱、包裝、裝潢進行承接。
3.版權保護。對于那些顯著性高的未注冊商標,如果符合藝術作品的保護條件,也可以在我國著作權中獲得版權保護。
未注冊商標要想獲得國家法律的保護,與其使用記錄和知名度息息相關。因此,權利人除提前申請商標注冊外,還應盡量保留實際使用過程中的證據,特別是以下能夠證明其受歡迎程度的文件:
(1)標記最早使用記錄。
(2)使用該商標的貿易文件、產品或者產品包裝等。
(3)產品或服務的銷售記錄、銷售范圍甚至搜索指數。
(4)產品或服務、公司的行業排名及獲獎情況等。
(5)Media報道有關產品或服務,或由該公司或其創始人報道。
(6)產品或服務的廣告等。
(7)商標被保護的記錄等。


